有奖征集“顺昌—中国杉木之乡”和“顺昌—中国杉竹之乡”徽标
信息编号:125
日期:2005/12/5
- 有奖征集“顺昌—中国杉木之乡”和“顺昌—中国杉竹之乡”徽标
- 省市:浙江-杭州 求信息
- 类别:平面设计
- 信息内容:
- 2005年3月,顺昌县被中国林学会授予“中国杉木之乡”称号,这是全国首个被授予“杉木之乡”称号的县(市)。为展示顺昌“杉乡”形象,特向社会各界征集“顺昌——中国杉木之乡”徽标。顺昌县还是全国十大竹子之乡之一,鉴于徽标使用的方便,我们同时征集“顺昌——中国杉竹之乡”徽标。
一、设计要求:
1、能反映顺昌特点,杉木(杉竹)之乡特色,杉业(杉竹业)兴旺发达、充满生机活力的特征;
2、图案简洁,寓意深刻,内涵丰富,具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和认同感;
3、作品富有艺术性和亲和力,便于制作和记忆;
4、参选作品应为新创作、未发表过的作品,设计者必须对作品拥有自主版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奖励方法:
顺昌-中国杉木之乡中标奖1名,奖励3000元;
顺昌-中国杉竹之乡中标奖1名,奖励3000元;。
三、有关事项:
1、提供书面稿件一式三份,其中彩色图案一份;黑白清样图案一份;黑白坐标图案一份(包括核心设计方案和扩展应用方案);均按A4纸规格,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颜色。
2、徽标图片须附创意文字说明材料。
3、所有投稿信件一概不单独回复、退还,请设计者自留底稿。
4、投稿邮件中务必注明联系方式。设计者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等必须独立用一张信纸书面说明。
5、所有获奖作品的版权均属顺昌县委宣传部所有。
6、稿件征集截止时间:2005年12月31日(以邮寄邮戳为准)。
7、投稿方式应同时采用邮寄和电子邮件两种,并注明“徽标征集”字样。
8、通信地址:福建省顺昌县委宣传部外宣科 邮编:353200
电子邮箱:fjscwxg@163.com 联系电话:0599----7826793 联系人:叶先生
9、为便于创作者了解创作背景,可点击顺昌宣传网页(www.scxc.net)查询。
中共顺昌县委宣传部
顺昌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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