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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行业处调整期:高税负低收入 作家群体尴尬

时间:2014年11月24日 来源:福建日报 作者:  浏览:  【字体:

  11月20日出版的《经济参考报》将刊载题为《高税负低收入 中国作家群体面临尴尬》的报道。报道指出,在江苏、陕西等作家群体较为集中的地区,因为稿酬标准和稿酬个税起征点双低,不少完全靠写作为生的作家甚至还挣扎在贫困线上。“衙门作家吃低保,自由撰稿难温饱。”在作家群体里流传的顺口溜,形象地说明了一部分作家群体的生存现状。

  由于长期稿酬标准较低和交税比例较高,使不少潜心进行纯文学创作的作家难以得到较高回报,甚至成为低收入群体。因为稿酬低、出版资源有限,作家之间收入差距也十分明显。除了少数知名作家和网络作家,大多数普通作家仅靠纯文学创作难以维持生计。

  今年9月底,国家版权局官网公布《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根据这项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办法,作家原创作品每千字的稿酬由过去的30元至100元提高到80元至300元。

  虽然对比以前的老标准,新标准稿酬提升的幅度较大,但受访作家表示,原创作品的版税率依然为3%到10%,作家稿酬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也仍为800元。而经过2006年、2008年、2011年三次修订个人所得税法,全国范围内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俗称“个税起征点”)已逐步由800元/月提高到3500元/月。

  陕西省政协委员、渭南市作家协会主席李康美长期关注中青年作家群体的成长与生存状况。他认为,个税起征点过低是造成作家队伍不稳定的原因之一,当前的稿酬征税政策甚至已经影响了我国作家的成长机制。

  多位作家认为,只有通过调整现行的稿酬征税政策、建立优秀中青年作家保障机制,并加大对纯文学刊物的扶持力度,才能有效建立作家创作的保障体系,进一步繁荣我国文艺创作。

  出版界业内人士则认为,简单提高稿费标准并不能保证作家稿酬提高,因为出版单位的经营状况直接决定其所能支付的稿酬水平。当前出版行业正面临调整期,应当加快推进行业改革,促进行业放开搞活,提升行业效益,才能从根本上打牢提升作者收益的基础。

编辑:8037

文章关键字:出版行业,稿酬标准,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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